拉脱维亚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简况
一,拉脱维亚银行简况
拉脱维亚银行(Bank of Latvia)为拉中央银行,正式成立于1991年9月3日,并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2年5月19日拉议会通过《拉中央银行法》,至此,拉脱维亚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国家法律形式正式确定。截至2002年12月31日拉央行总资产约为13.95亿美元。
拉中央银行决策机构为由六人组成的管委会,现任管委会主席(行长)为伊尔玛尔斯.利穆舍维茨,副主席为安德利斯.鲁塞里斯。管委会下设执委会,由玛拉.劳彼什卡任主席,热伊尼斯.亚可夫列福斯和赫尔穆茨.昂昌斯(兼货币政策司司长)任副主席。
拉央行共设行长办公室、审计、信息系统、货币政策、公共关系(新闻发言人)、支付系统、市场营运、条法、统计、会计清算、现金与货币流通、国际关系、人事、行政、通讯、安全保卫、房管基建、培训中心等18个司局和里加、道佳瓦皮尔斯、利耶帕亚、热泽克涅、瓦尔米耶拉等5个地市分行,央行员工共有750余人。
拉央行主要职责为:制定稳定的国家货币政策;发行国家货币并监管国家货币流通;监管国家货币市场;管理和维护国家支付和清算系统;管理并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负责汇总整理并出版国家金融信息和国家支付平衡数据资料,进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经理外国资产;担任中央政府的金融代理;进行有关国际金融活动;对拉企业注册局批准的法人核发外币买卖交易许可证;负责联系欧洲中央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各项事务。
拉央行奉行稳定的国家货币政策,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主张国民经济发展在国家财政预算零赤字基础上实现高增长,积极控制通货膨胀,抑制物价上涨,维护稳定的经济秩序。
由于拉现任政府总理艾纳尔斯?列普舍为拉央行前任行长,拉财政部长瓦尔迪斯?多姆布罗夫斯基斯原为拉央行货币政策司主任经济师,所以拉央行的上述主张已在现任政府的财经金融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拉于1995年曾爆发银行危机,金融秩序一度出现混乱,商业银行大量破产(破产20余家)。拉此后吸取了九五年银行危机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立法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促使拉平稳渡过银行金融危机。拉于2001年成立金融和投资监管委员会,将拉央行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企业、信托投资企业及其它经营存贷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划归拉金融和投资监管委。
拉自1993年起解除外汇管制并实现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项下外汇自由兑换,贸易支付和税后利润以外汇形式汇出汇入不受国家限制,个人兑换外汇和携带外汇出入境亦不受制约。
拉国家货币为拉特(LVL),目前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SDR货币篮子挂钩,自1994年2月起拉特与SDR(特别提款权)的固定汇率始终为LVL1.00兑SDR 0,7997,汇率上下波动范围仅为1%。
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拉特与美元和欧元的平均汇率分别为LVL0.579兑USD1.00和LVL0.639对EUR1.00,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为增值9.5%和贬值10.5%。
随着拉将于2004年5月加入欧盟已基本定局,拉央行计划拟于2005年将拉特与欧元完全单独挂钩,2008年正式加入欧元区。
二,拉脱维亚2002年度宏观经济主要指标
GDP增长6.1%,实现增加值为84.06亿美元,人均GDP3596美元,拉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服务业,占GDP比重的70.6%;财政赤字2.12亿美元,为GDP的-2.5%;年通胀率为1.9%;年失业率为7.6%;外贸总额为63.21亿美元,贸易逆差达17.61亿美元;经常项目收支赤字6.52亿美元,为GDP的-7.8%;中央银行外汇储备12.59亿美元,其中黄金储备0.86亿美元;内外债合计12.24亿美元,约为GDP的14.6%,其中内债4.72亿美元,外债7.52亿美元,拉人均国债522美元,;历年共引进外资累计86.57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26.18亿美元;2002共引进外资14.2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3.98亿美元。
拉近3年共获欧盟在PHARE、ISPA和SAPARD等结构基金项下财政援助约1.22亿美元,其中2000年为3145万美元、2001年为4530万美元、2002年为4542万美元,均用于拉国家立法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和环保、交通以及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从而改善拉农业生产、提高公路、桥梁、港口以及城市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2002年拉在PHARE项下获得1722万美元、ISPA项下为2387万美元以及SAPARD项下为433万美元。
三,拉脱维亚商业银行简况
目前拉脱维亚共有23家商业银行,只有房地产投资银行一家为国有资产控股银行,其余银行均为私营股份制。外资进入银行业较早,目前60%的银行股份是外资,最大的投资国为瑞典和芬兰。截至2002年底,拉23家商业银行利润总额达到5640万拉特(约折合9126万美元), 比创记录的2001年净增680万拉特,折合1100万美元,增幅为13.7%。截至去年底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44.23亿拉特,约折合71.57亿美元,同比前年增长28%。资本储备金达3.84亿拉特,折合6.21亿美元,同比增长24.4%。拉商业银行对拉国内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为21.25亿拉特,约折合34.39亿美元,同比增长29.9%;拉商业银行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存款余额为30.8亿拉特,约折合49.84亿美元,同比增长31%。
拉央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不作任何行政干预,各商业银行自行确定本行存贷款利率。央行在确定最低利率后向各商业银行拍卖贷款,各商业银行以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卷作为抵押获取央行贷款。随着商业银行间竞争加强,以及通货膨胀率的下降,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逐步下调。尤其是去年贷款利率下调幅度较大(以短期贷款利率为例:由2001年12月的11%下降到2002年12月的5.4%),这是拉经济保持稳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截至2003年6月30日,拉23家商业银行利润总额又创新高,实现利润总额达到3293万拉特(约折合5687万美元),同比增长40.3%,而上年同期利润为2347万拉特。截至今年上半年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48.7亿拉特,约折合81.11亿美元,比去年底增长10.1%。资本与储备金达4.31亿拉特,比去年底增长12.3%,折合7.44亿美元。拉商业银行对拉国内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为24.44亿拉特,约折合42.21亿美元,比去年底增长15%;拉商业银行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存款余额为33.07亿拉特,约折合57.12亿美元,比去年底增长7.3%。
近几年来,拉商业银行中银行资产与实现利润以及存贷款余额综合排名第一的是帕莱克斯银行(Parex Banka,拉独资)、其次是联合银行(Unibanka,外资)和汉莎银行(Hansabanka,外资)。
拉综合实力名列前茅的上述三家银行与我国有关商业银行建立了信用证及其它方式的外汇结算关系。
2002年度拉脱维亚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统计一览表


2003年上半年拉脱维亚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统计一览表
拉脱维亚银行(Bank of Latvia)为拉中央银行,正式成立于1991年9月3日,并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2年5月19日拉议会通过《拉中央银行法》,至此,拉脱维亚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国家法律形式正式确定。截至2002年12月31日拉央行总资产约为13.95亿美元。
拉中央银行决策机构为由六人组成的管委会,现任管委会主席(行长)为伊尔玛尔斯.利穆舍维茨,副主席为安德利斯.鲁塞里斯。管委会下设执委会,由玛拉.劳彼什卡任主席,热伊尼斯.亚可夫列福斯和赫尔穆茨.昂昌斯(兼货币政策司司长)任副主席。
拉央行共设行长办公室、审计、信息系统、货币政策、公共关系(新闻发言人)、支付系统、市场营运、条法、统计、会计清算、现金与货币流通、国际关系、人事、行政、通讯、安全保卫、房管基建、培训中心等18个司局和里加、道佳瓦皮尔斯、利耶帕亚、热泽克涅、瓦尔米耶拉等5个地市分行,央行员工共有750余人。
拉央行主要职责为:制定稳定的国家货币政策;发行国家货币并监管国家货币流通;监管国家货币市场;管理和维护国家支付和清算系统;管理并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负责汇总整理并出版国家金融信息和国家支付平衡数据资料,进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经理外国资产;担任中央政府的金融代理;进行有关国际金融活动;对拉企业注册局批准的法人核发外币买卖交易许可证;负责联系欧洲中央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各项事务。
拉央行奉行稳定的国家货币政策,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主张国民经济发展在国家财政预算零赤字基础上实现高增长,积极控制通货膨胀,抑制物价上涨,维护稳定的经济秩序。
由于拉现任政府总理艾纳尔斯?列普舍为拉央行前任行长,拉财政部长瓦尔迪斯?多姆布罗夫斯基斯原为拉央行货币政策司主任经济师,所以拉央行的上述主张已在现任政府的财经金融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拉于1995年曾爆发银行危机,金融秩序一度出现混乱,商业银行大量破产(破产20余家)。拉此后吸取了九五年银行危机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立法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促使拉平稳渡过银行金融危机。拉于2001年成立金融和投资监管委员会,将拉央行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企业、信托投资企业及其它经营存贷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划归拉金融和投资监管委。
拉自1993年起解除外汇管制并实现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项下外汇自由兑换,贸易支付和税后利润以外汇形式汇出汇入不受国家限制,个人兑换外汇和携带外汇出入境亦不受制约。
拉国家货币为拉特(LVL),目前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SDR货币篮子挂钩,自1994年2月起拉特与SDR(特别提款权)的固定汇率始终为LVL1.00兑SDR 0,7997,汇率上下波动范围仅为1%。
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拉特与美元和欧元的平均汇率分别为LVL0.579兑USD1.00和LVL0.639对EUR1.00,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为增值9.5%和贬值10.5%。
随着拉将于2004年5月加入欧盟已基本定局,拉央行计划拟于2005年将拉特与欧元完全单独挂钩,2008年正式加入欧元区。
二,拉脱维亚2002年度宏观经济主要指标
GDP增长6.1%,实现增加值为84.06亿美元,人均GDP3596美元,拉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服务业,占GDP比重的70.6%;财政赤字2.12亿美元,为GDP的-2.5%;年通胀率为1.9%;年失业率为7.6%;外贸总额为63.21亿美元,贸易逆差达17.61亿美元;经常项目收支赤字6.52亿美元,为GDP的-7.8%;中央银行外汇储备12.59亿美元,其中黄金储备0.86亿美元;内外债合计12.24亿美元,约为GDP的14.6%,其中内债4.72亿美元,外债7.52亿美元,拉人均国债522美元,;历年共引进外资累计86.57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26.18亿美元;2002共引进外资14.2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3.98亿美元。
拉近3年共获欧盟在PHARE、ISPA和SAPARD等结构基金项下财政援助约1.22亿美元,其中2000年为3145万美元、2001年为4530万美元、2002年为4542万美元,均用于拉国家立法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和环保、交通以及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从而改善拉农业生产、提高公路、桥梁、港口以及城市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2002年拉在PHARE项下获得1722万美元、ISPA项下为2387万美元以及SAPARD项下为433万美元。
三,拉脱维亚商业银行简况
目前拉脱维亚共有23家商业银行,只有房地产投资银行一家为国有资产控股银行,其余银行均为私营股份制。外资进入银行业较早,目前60%的银行股份是外资,最大的投资国为瑞典和芬兰。截至2002年底,拉23家商业银行利润总额达到5640万拉特(约折合9126万美元), 比创记录的2001年净增680万拉特,折合1100万美元,增幅为13.7%。截至去年底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44.23亿拉特,约折合71.57亿美元,同比前年增长28%。资本储备金达3.84亿拉特,折合6.21亿美元,同比增长24.4%。拉商业银行对拉国内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为21.25亿拉特,约折合34.39亿美元,同比增长29.9%;拉商业银行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存款余额为30.8亿拉特,约折合49.84亿美元,同比增长31%。
拉央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不作任何行政干预,各商业银行自行确定本行存贷款利率。央行在确定最低利率后向各商业银行拍卖贷款,各商业银行以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卷作为抵押获取央行贷款。随着商业银行间竞争加强,以及通货膨胀率的下降,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逐步下调。尤其是去年贷款利率下调幅度较大(以短期贷款利率为例:由2001年12月的11%下降到2002年12月的5.4%),这是拉经济保持稳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截至2003年6月30日,拉23家商业银行利润总额又创新高,实现利润总额达到3293万拉特(约折合5687万美元),同比增长40.3%,而上年同期利润为2347万拉特。截至今年上半年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48.7亿拉特,约折合81.11亿美元,比去年底增长10.1%。资本与储备金达4.31亿拉特,比去年底增长12.3%,折合7.44亿美元。拉商业银行对拉国内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为24.44亿拉特,约折合42.21亿美元,比去年底增长15%;拉商业银行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存款余额为33.07亿拉特,约折合57.12亿美元,比去年底增长7.3%。
近几年来,拉商业银行中银行资产与实现利润以及存贷款余额综合排名第一的是帕莱克斯银行(Parex Banka,拉独资)、其次是联合银行(Unibanka,外资)和汉莎银行(Hansabanka,外资)。
拉综合实力名列前茅的上述三家银行与我国有关商业银行建立了信用证及其它方式的外汇结算关系。
2002年度拉脱维亚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统计一览表


2003年上半年拉脱维亚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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