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公司投诉在与土耳其CORBUS CELIK SANAYIVE公司合作中遭到欺骗
近期,我一知名钢材出口贸易公司投诉其在与土耳其CORBUS CELIK SANAYIVE公司合作中遭到欺骗与不公的法律对待。
该中国公司称,2016年5月3日,其与土耳其买方CORBUS CELIK SANAYIVE TICARET A.S. 签订了1万吨的方钢合同,总金额USD4,040,000.00. 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2016年5月9日,该公司收到了从土耳其两个银行开出的共USD4,040,000.00的信用证。2016年5月19日,该公司按照合同安排了装运,装运前做了SGS 检验报告,并与2016年6月8日在花旗银行北京分行和汇丰银行唐山分行交单议付。但2016年6月12日,花旗银行收到了开证行1.SEKERBANK T.A.S. 发来的止付通知,报文提示拒绝付款的原因是当地伊斯肯德伦民事法庭发出的止付令。
该公司认为,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必须无条件付款,但是现在土耳其的买方串通当地的法庭随意出止付令,银行以此为由拒绝付款,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际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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