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发起反倾销调查

发布日期:2026-10-04 07:24:14来源:中新社作者:
中国商务部3日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国商务部3日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新社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日表示,此次调查是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显示,2022至2025年,自欧进口的对硝基甲苯产品数量处于高位,价格累计跌幅近60%,自欧倾销进口产品对中国国内产业生产经营造成了损害。

发言人称,根据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相关申请符合反倾销调查立案条件,中方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根据公告,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对硝基甲苯主要用于生产对甲苯胺、DSD酸、对硝基苯甲酸、甲苯二异氰酸酯、联甲苯胺等产品,广泛应用在染料、颜料、农药、医药等领域。

“需要强调的是,中方在贸易救济领域一贯坚持审慎克制的立场。”发言人说,欧盟2025年以来,已对中国发起2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约50%为化工产品,特别是近期连续对中国聚氯乙烯等化工产品发起3起调查。中方多次重申,欧盟需正视自身面临的经贸问题,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彼此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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